葫杨管委发[2024]3号关于印发《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章来源:综合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4-02-27 |
关于印发《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杨家杖子街道、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驻区单位:
现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开发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部门和街道抓落实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严从实、从紧从细抓好“三禁”工作,坚决打击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币纸钱等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改善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1.确保“三禁”取得实效。强化焚烧秸秆、垃圾、烧荒等野外用火管控,实现全域全时段“禁燃”;强化烟花爆竹管控,实现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二月二“禁放”(禁放区域:1、莲花山社区管辖的范围;2、葫六线与老杨线交汇点起至岭前矿隧道口两侧门市及住宅;3、区内友好路两侧门市及住宅。文物保护单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域全时段“禁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禁放”);强化焚烧冥币纸钱管控,实现全域全时段“禁烧”。
2.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加强联防联控和差异化管控,强化标准、加大力度、深化攻坚,盯住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3.有效遏制安全事故。通过“三禁”攻坚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所引起的火灾、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杨家杖子区域开展“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5日)
开发区管委会召开开发区“三禁”攻坚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三禁”工作。开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三禁”工作安排部署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2月6日—12月20日)
开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按照《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坚决打击一切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用火、焚烧冥币纸钱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改善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2月21日—31日)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开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全面总结“三禁”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开发区“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任务分工
(一)做好野外用火“禁燃”工作
1.严格火源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强对生产、生活性用火的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重点林区、关键时段要增加力量,投入重兵,加强巡护,严格检查,实行死看死守,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对精神不正常、情绪不稳定、上山放牧、开矿、采药等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确保不出问题。三是继续开展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要坚持“见灰就查、吸烟就罚、现行就抓、宁拘不罚”,重拳出击,形成强大的打压态势。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2.加强管理培训,全力提升“两支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加强护林员管理的途径办法,通过建章立制、检查调度、考核奖惩、动态管理等措施,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护林防火作用,让护林员成为村级微型森林消防站的带头人,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时期。二是加强专业扑火队建设。要提升战斗力,加强培训演练,做好体能和专业技能训练、火场通讯演练、扑火实战演习、火场避险自救培训,要着力训练打夜火和以水灭火本领,提升专业扑火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3.强化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是建立预警响应机制,结合天气状况和林内可燃物载量等,开展森林火险预测和火险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火险等级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做到因险而防,因灾而动,因害施策。二是充分利用高山瞭望、视频监控、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森林火情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立即报告。三是及时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相应演练,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专职指挥员制度,明确火灾现场指挥为专职指挥员,专职指挥员不少于2人;要制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图,遇有突发情况便于指挥。同时对扑火装备、通讯设施、运兵车辆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四是集结专业扑火队全天候待命,无火演练,有火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继续实行“四长三队”制。扑火工作要牢记“安全第一”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4.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一是进一步开展对林内和林缘500米内坟头、林缘和山体边缘200米~500米内的耕地登记统计工作,将墓主管护人、耕地经营者、村级监管人全部登记造册。二是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包保责任,适时检查森林防火工作。三是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队伍、基础保障等工作。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二)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1.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按照属地原则,开展网格化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域外烟花爆竹流入开发区市场,严厉打击开发区企业违法违规批发、零售。同时要倒追货物来源,追根溯源,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2.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案件,必须按照“案件必破、线索必查、源头必追、逃犯必抓”的要求,彻底打掉制贩网络,捣毁制贩窝点,没收其生产加工设备,销毁其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治安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3.严格实施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监管处罚。各部门要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街道、居委会、物业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单位,加强对本社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责任,形成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燃放烟花爆竹,要合理劝导,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予以处罚。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4.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监管。针对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二月二期间(禁放区域:1、莲花山社区管辖的范围;2、葫六线与老杨线交汇点起至岭前矿隧道口两侧门市及住宅;3、区内友好路两侧门市及住宅。文物保护单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域全时段“禁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禁放”)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一律不予审批。“禁放”时间内,一经发现婚庆酒店、礼仪庆典公司等组织燃放行为,严格处罚。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5.制定公布群众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搜集相关案件线索,并落实奖励经费,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三)做好冥币纸钱“禁烧”工作
1.加强对生产源头和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对生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企业、商家进行检查,对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2.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室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冥纸冥币等经营行为,将禁烧工作纳入城管日常巡查内容,全面落实管控工作。
牵头单位: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3.加强对元旦、春节、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重点祭祀时段的全面管控,紧盯重点区域,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开发区公墓、殡仪馆在重点祭祀时段禁售禁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祭扫用火。
牵头单位: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杨家杖子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禁放、禁燃、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开发区“三禁”半年攻坚行动。有关部门和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和方案解释工作。有关部门和街道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是“三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确保“三禁”工作有效开展、高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管委会是“三禁”工作责任主体,本辖区内街道、社区、村和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抓好“三禁”工作。责任单位要履行好工作职能,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管委会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顾全大局、共谋全局,做到横向沟通、纵向对接,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配合,共同把责任靠实,把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宣传、公安、应急、民政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条幅、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三禁”攻坚行动,大力宣传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开发区机关工委要动员机关干部带头做好“三禁”工作,以榜样示范作用引领广大群众遵守相关规定。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深入发动群众,切实掀起全民参与的强大声势。要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遵守“三禁”要求的意识。
(四)强化约谈问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三禁”工作党政同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公安分局局长、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综合执法队队长、派出所所长和有关人员要进行约谈和问责。初次发现“三禁”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提请开发区管委会给予约谈。存在下列情形的,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有关线索移送开发区纪委监委进行问责:一是区域环境质量同比恶化,且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三禁”问题发生的;二是野外用火、烟花禁燃工作防范不力,出现较大火情或人员伤亡事故的;三是同一问题被反复通报2次以上的;四是“三禁”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典型的。
附件: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旭 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封玉国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 涛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郭元波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吕其良 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孙 博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魏英健 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立昌 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付春来 开发区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文军 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孙桂君 开发区政法工作部部长
张国峰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陈菁菁 开发区财政局临时负责人
齐 龙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乃权 开发区民政局负责人、总工会主席
吴志娇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张 均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负责人
鄂志航 开发区杨家杖子街道书记
范剑楠 杨家杖子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岩 杨家杖子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王学民 杨家杖子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刘锦华 杨家杖子税务局局长
刘春林 杨家杖子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 雪 杨家杖子司法所所长
梁玉秋 开发区文化宣传中心主任
杨 君 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文强 开发区教育办主任
李 轶 杨家杖子供电所所长
王 宁 杨家杖子联通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魏英健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