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杨管委发[2024]18号关于印发《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文章来源:综合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4-07-19 |
葫杨管委发〔2024〕18号
关于印发《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好“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深化“人防+技防”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2024年度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葫芦岛市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葫芦岛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葫芦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0—2025)的相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开发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类型为地面塌陷。截至2023年底,辖区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均为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杨家杖子社区、富儿沟村、白杨木沟村。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预测,2024年汛期降雨量为380~500毫米,比去年偏多1~2成,存在极端天气影响,加之地质灾害隐患点多为历史人为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今年汛期(6-8月)发生地质灾害概率接近常年,但是强降雨期间,可能引发突发性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非汛期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汛期(6-8月)是地质灾害易发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其中气象部门预报局地强降雨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时段,重点防范强降雨诱发群发性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如遇台风或短时强降水,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非汛期,要特别注意9-10月份出现的单点暴雨和主汛期过后土壤含水量饱和引起的地表变化情况,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也要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治区域
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杨家杖子社区(含原松北社区)、富儿沟村、白杨木沟村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开发区、街道、社区(村)防灾责任制,各隐患点所在地区要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实到点到岗到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健全分工协作,强化防灾行业监管
严格落实“谁引发、谁治理”的刚性要求。按照本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职责分工,健全地质灾害分工协作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经发等部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形成地质灾害防灾合力。同时,要协调建设交通、教育、经发、社会发展、应急等部门履职尽责,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三)扎实开展属地和行业隐患风险排查
街道、社区(村)必须强化“三查”制度(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并填写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表。雨前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危害,分析形成原因和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措施;在汛期,对重点区域、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了解其基本情况、潜在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汛后,要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核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隐患风险排查。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农村房屋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等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入库,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
(四)强化预警响应,开展避险转移检查
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地区实际,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建立并申请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响应。在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清时,街道和社区(村)要坚决果断地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妥善安置,做到应转早转、应撤尽撤,确保不漏一点一区、 一户一人,并加强撤离人员管控,做到“不安全,不返回”,严防人员擅自回流造成伤亡,坚决防止出现工作死角。
预警响应级别依据预警等级动态调整,可逐步升(降)级,指导街道和社区(村)果断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避险转移检查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街道做好撤离人员管控工作,避免撤离人员私自返回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地方政府提供的转移安置人员信息及“一表两卡”内容,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转移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地质灾害预警响应解除后,由群测群防员或巡查员对隐患点或风险区进行现场排查,确定是否具备返回条件。现场条件复杂,难以确定能否返回的,可以申请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技术单位或专家给出技术咨询意见,帮助基层科学、有序组织被转移人员返回。
(五)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应急技术支撑
一旦发生灾(险)情,开发区管委会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坚决避免出现二次人员伤亡。自然资源部门应积极配合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中型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及由各县(区)上报认为应该给予现场指导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督促地方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及时补齐短板,细化汛期防灾工作
1、加强汛期值班值守
汛期各地质灾害应急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细化领导带班、专家驻守、专人值守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规范、准确报送地质灾害信息。汛期值班电话作为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应向社会公布,便于及时报险。对安排汛期值班的单位,值班电话、值班表要上报管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发区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值班电话:0429-6880200(自然资源分局)、0429-4405454(应急管理局)、0429-6880133(经济发展局)、0429-6880058(开发区应急办)
2、及时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6~9月份开展汛期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按照市级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3、灾情统计速报
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速报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速报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省自然资源厅。上述情况同时抄送应急管理局,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七)加强培训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要重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6•25土地日”等向全社会特别是基层、农村和中小学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知识问答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营造良好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汛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负责组织辖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开发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演练或积极参与应急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
附件:1、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年度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灾防治责任情况表
3、2024年度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孕灾点及地灾防治责任情况表
附件1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涛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 岩 杨家杖子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魏英健 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郝德彬 杨家杖子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冯立昌 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陈菁菁 开发区财政局临时负责人
齐 龙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乃权 开发区民政局负责人
吴志娇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张 钧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负责人
鄂志航 开发区杨家杖子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文亮 开发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春林 开发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文强 开发区教育办主任
刘 恒 开发区市政公司经理
梁玉秋 开发区文化宣传中心主任
朱止元 葫芦岛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
李 轶 杨家杖子供电所所长
张 明 移动公司经理
王 宁 联通公司经理
陈少卫 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杨家杖子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主任由李岩同志兼任。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