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杨管委发[2023]12号关于印发《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综合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3-07-14 |
关于印发《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葫芦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葫芦岛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稳妥推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绿色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到2025年,乡村建设实现新进步,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98%以上,村内道路网络基本形成,农村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5.856%,基本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5%以上,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提高。依托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发展,实施乡村建设示范引领工程,打造乡村建设样板,加强区域生态共同治理,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乡村规划编制行动
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完成村庄分类布局,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上“多规合一”,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开展区域内村庄情况调查评估,严格界定搬迁撤并类村庄标准和范围,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分类和布局成果,通盘考虑农村地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谋划乡村发展,引导产业聚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要素,合理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等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有效指导乡村建设。确保乡村规划编制符合乡村振兴要求、实际建设需要、农民发展意愿、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进一步健全开发区工委领导、管委负责的乡村规划工作机制,促进乡村产业集聚,切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规范完善村庄规划审查报批程序,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做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行动,强化网络化覆盖和品质提升,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的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构建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围绕粮食产区、农产品产销基地、旅游目的地需求,推进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自然村互联互通建设,着力实施村级公路硬化工程,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加快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重点实施进村入户、路面加宽、提档升级、贯通消断、连接成网“五项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等多种客运模式,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均等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以临水临崖、平交道口、急弯陡坡和低荷载等级桥梁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实施和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入开展危旧桥梁改造。加强动态监控监管,提升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全部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村级公路铺装率达到80%。
(三)强化农村防汛抗旱
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防汛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加快重要大河农村段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升河湖库调度运用水平,全力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提升农村河湖防洪排涝能力,建立完善农村河湖管护机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四)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依托全省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数字乡村水平评价,加快全区数字乡村发展。夯实乡村数字建设基础,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深化4G网络覆盖、推进5G网络建设,加强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高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接入能力。加速数字化赋能步伐,深入实施“数商兴农”行动,组织各地和企业有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专题促销、“村播”助农等涉农促进活动,引导各类电商主体、电商新模式新业态进乡村,拓展面向县乡村的电商服务和公益支持。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认定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全面应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继续推进集体资源资产公开流转交易。推进农村党建和村务管理智慧化,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
(五)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统筹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社区办公空间,扩大群众活动场所面积,推进开放式、一站式便民服务,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增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依托村级组织等场所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逐步补齐乡镇(街道)、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加强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维护更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提供有益指导。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参与村内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公共设施、照明设施、全民健身场地等公益事业项目。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依据当地主要易发灾害的种类及特点,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后群众长期或临时避险安置需要,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体居民的应急避难网络。
(六)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规范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建设、使用的行政程序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有人管、有条件管、有办法管。全方位实施职、责、权一体化模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
(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宅进院,实施全程质量监管,稳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开发区、街道、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县乡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改善农村公共环境,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美丽宜居村示范引导作用,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突出乡土特色、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与自然环境融合的村庄景观格局。
(八)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发挥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强化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和辖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发展涉农职业教育,推动服务区域振兴示范性职教中心建设,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加强职业教育涉农专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涉农专业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教育发展。健全开发区、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改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保障村医合理补助待遇,激励村医工作积极性。加强紧密整合区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进规范化运行,激发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活力,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人才结构,提高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村医务人员占比。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推进农村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发展农村互助式等多样化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农村残疾人托养照顾服务设施建设,可依托各类养老、医疗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农村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和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托养照顾服务。完善农村妇女儿童关爱工作,持续实施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加快推进区级未保机构和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建设,积极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提供关爱服务。
(九)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大力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各级党校为培训主阵地,实施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提高干部乡村振兴能力。健全街道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统筹设置和调整街道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加强街道党委组织委员队伍建设,充实加强街道工作力量,选优配强街道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推动编制资源向街道倾斜,加大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力度,及时解决街道空编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一肩挑”村干部管理监督。健全常态化包保帮扶和驻村工作机制,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抓实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推动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当先锋、作贡献。强化开发区党工委统筹和街道党组织引领,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量”行动,发挥财政扶持资金效能,大力发展产业项目,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实现富民强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村(局)民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建设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区、街道、村(社区)数据汇集、工作汇报、任务反馈三级联动,增强社会治理活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开展基层平安系列创建活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和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让村级组织有资源、有场所、有能力更好地联系服务农民群众。
(十)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广泛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推动农村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好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爱暖滨城·志愿同行”等主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乡村“复兴少年官”建设。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馆、农家书屋、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凝聚向上向善的社会正能量。深化文明乡村、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全区文明乡村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倡导形成婚事新办简办文明新风,自觉抵制人情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协调。按照开发区负总责、街道抓落实的要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乡村建设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开发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及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2.实行清单管理。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好项目,细化到街道。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建设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并探索数字化、信息化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各部门要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结合实际科学动态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3.加强督查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开发区乡村振兴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对街道及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第三方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乡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以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开发区要定期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开发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表扬激励,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向开发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乡村建设工作总结。
4.强化宣传引导。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讲好乡村建设的感动百姓故事,将乡村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鼓励创作推出反映乡村建设的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十二)强化政策支持
1.加强投入保障。充分利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辽宁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政策,各级财政在现有渠道基础上积极支持乡村建设,预算内投资重点向乡村建设予以倾斜,向重点建设地区重点支持,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建设目标任务相适应。探索建立权责匹配、相互协调、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持。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绿色生产、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财政支持乡村建设稳定保障机制,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探索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建设、乡村产业、乡村治理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乡村项目。
2.创新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增加低成本资金来源,扩大县域地区信贷投放,支持乡村建设。引导区内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积极向小微企业地区集中,为小微企业办理金融业务提供便利。推动保险机构研究开发农业指数保险、特色农业保险等新型险种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
3.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安排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村庄规划中留足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支持以街道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挪空间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需求。探索针对我区特色产业的“点供”用地,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渠道。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使用。
4.强化人才科技标准支撑。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实施科技特派专项行动,派出科技特派团(组)参与乡村建设和新技术推广示范,加强各级各类科技特派员和农民技术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区、街道、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加强项目谋划管理。开展一批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乡村建设项目,补齐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和美丽宜居村建设短板,通过乡村建设行动扩大农村有效投资,推进产业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丰富支撑渠道。完善项目库建设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报批,结合村庄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库质量,相关部门要严格加强项目筛查,甄别杜绝重复投资同一项目。
(十三)创新推进机制
1.建立专项责任制度。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分别组织推进、指导各地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汇报衔接,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协调,指导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整合各类涉农金融投放资金,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和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2.优化项目实施流程。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健全优化项目闭环流程管理,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拟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项目实际进行复核审查,提出明确的工程项目清单预算,会同财政部门确定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形成年度资金项目计划,报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下达年度资金项目计划,确保所有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对于确需履行发改部门立项程序的,执行立项程序后组织实施。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
3.完善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工作条例》《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精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引导农民全过程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
4.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区域内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切实发挥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功能,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多渠道、多途径保障经费所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